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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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通过重庆出版社推荐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2026-07-11 14:51:23 作者:

2026年7月8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正式发布《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重庆出版社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指定推荐申报出版机构之一,欢迎各位专家学者通过我社推荐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我社将竭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推荐申报和学术出版专业服务。


联系方式

1.可联系熟悉的重庆出版社编辑。

2.可联系重庆出版社总编室。

联系人:姚迪、张欣渝

联系电话:

023-61520932;023-61520929

联系邮箱:1251778724@qq.com


重庆出版社简介
 

重庆出版社是一家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经济实力的综合性出版社,是国家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其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西南人民出版社。70多年来,重庆出版社始终秉持“书行天下,传承文明”的出版理念,深耕学术出版, 服务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出版了《国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丛书》《“三农”续论: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当代社会主义的若干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研究》等一大批在理论界和学术界引起重大反响的学术著作,先后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中国好书等国家级与省部级奖项2000多个。入选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国家级重点出版项目的数量在全国出版社中名列前茅。《中国式现代化“六观”丛书》等上千种图书版权输出到海外。重庆出版社自2007年起连续10届20年获得“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称号,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出版百强,先后获得第三届、第五届、第六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以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等殊荣。长期以来,重庆出版社在出版优秀学术成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深厚的项目运作能力,能够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提供专业化服务与支持保障。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介绍


01 项目宗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和打造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02 资助重点

重点资助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现代化、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中国历史文化、世界历史文化和人类文明发展、文化传承发展和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区域国别研究等领域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以及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而取得的优秀学术成果。


03 资助对象

1.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2.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


04 资助类别与资助经费

1.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35万元。

05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4.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81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06 受理时间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7月25日至7月30日。具体截止时间参考各高校、各地社科规划(工作)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报送时间。

 

我社即日起接收各专家学者相关材料,经审核评估后,填写《项目申请书》“出版社推荐意见”。

 

申报办法、研究及出版要求、注意事项等更多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前往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方网站查阅申报公告。

 

祝您申报成功!